創業的前幾年,有好長的時間全公司就我一個工程師,都是我自己一個人做分析、設計與架構,絕不假手他人,一來是我有點完美主義,對自己的作品總是盡善盡美的寫到自己滿意才願意交出去。二來則是覺得請人寫程式好傷本。
公司自從走過第一年後,業務就開始穩定下來,但案子並不是非常多,就是維持舊客戶的關係得到的新專案,還有一些朋友與客戶介紹來的新客戶,如此而已。由於走過創業初期的艱辛路,對於公司的現金流特別敏感,開源的工作沒有做得很好,但節流肯定是做的不錯。
我們跟一般中小企業一樣,能省的就省,別人做不來的、做不完的就都是老闆做,總之一切以成本為考量優先。當時公司最沉重的壓力來自於「薪資」,自己心想,我寫程式這麼快,請其他人來寫不是很花錢嗎?算了,還是省下這筆錢自己寫程式就好了。但隨著專案越來越多,真的一個人沒辦法負荷了,才勉強找進來一位好手跟我一起開發。
你知道的,在台灣,中小企業的老闆各個都是實力深厚的工作者,哪個員工可以比老闆厲害?厲害的應該也都當老闆去了,因為當時光是台灣的中小企業就已經超過百萬家,現在的數量我想應該更多才對。因為當時是我第一次聘請工程師進來寫程式,對「我」來說是個創舉,也很戰戰兢兢,員工一到職就是先安排一點工作給他,然後觀察其工作效率(當然是偷偷觀察)。然後,看他平時有沒有在打混。註:當時最火的即時通軟體是 ICQ,每個上班族都有一個 ICQ 號碼,跟客戶也經常用 ICQ 討論需求與交換檔案,當時 MSN 與 Skype 都還排不上名呢!
還好,我第一個找進來的工程師程度還不錯,雖然解問題的反應沒有我快,但問題交到他手裡,總是都能找到方法解決。一開始我對新人不太放心,所以自己還是負責為數不小的程式開發工作。經過將近半年的觀察,才慢慢覺得他可以擔當重任,也開始把更多案子交到他手上負責,真正走出程式只有自己寫的那個階段。
找個人進來寫程式,現在感覺是「理所當然」的事,但現在的「理所當然」跟自己十年前的「理所當然」完全不一樣,不一樣的地方在於「思維模式」(Mindset)或稱「思考架構」完全不同。當初想的是「用人是花錢的事」,之後的想法轉變成「用人是賺錢的事」,同樣都是「用人」,但因為老闆心中的出發點不同,員工所能創造出來的價值,與員工自身感受到的價值也會完全不同,這些東西不用說,也沒辦法裝,大家每天在同一個地方上班,都會有「感覺」的,這點或許可以給正在創業中的人一個借鏡。